第 13 卦 · tóng rén

同人 · 九五

九五:同人先號咷而後笑,大師克相遇。

小象

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師相遇,言相克也。

朱熹《本義》

五剛中正,二以柔中正相應於下,同心者也,而為三四所隔,不得其同。然義理所同,物不得而間之,故有此象。然六二柔弱而三四剛強,故必用大師以勝之,然後得相遇也。

同人卦 · 卦辭

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