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3 卦 · tóng rén

同人 · 九五

九五:同人先号咷而后笑,大师克相遇。

小象

同人之先,以中直也。大师相遇,言相克也。

朱熹《本义》

五刚中正,二以柔中正相应于下,同心者也,而为三四所隔,不得其同。然义理所同,物不得而间之,故有此象。然六二柔弱而三四刚强,故必用大师以胜之,然后得相遇也。

同人卦 · 卦辞

同人于野,亨。利涉大川,利君子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