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35 卦 · jìn
晉 · 六五
六五:悔亡,失得勿恤,往吉,无不利。
朱熹《本義》
以陰居陽,宜有悔矣。以大明在上,而下皆順從,故占者得之,則其悔亡。又一切去其計功謀利之心,則往吉而无不利也。然亦必有其德,乃應其占耳。
晉卦 · 卦辭
晉:康侯用錫馬蕃庶,晝日三接。
第 35 卦 · jìn
六五:悔亡,失得勿恤,往吉,无不利。
以陰居陽,宜有悔矣。以大明在上,而下皆順從,故占者得之,則其悔亡。又一切去其計功謀利之心,則往吉而无不利也。然亦必有其德,乃應其占耳。
晉:康侯用錫馬蕃庶,晝日三接。
小象
失得勿恤,往有慶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