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9 卦 · kǎn
坎 · 六四
六四:樽酒簋,貳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朱熹《本義》
晁氏云:先儒讀樽酒簋為一句,貳用缶為一句,今從之。貳,益之也。周禮大祭三貳,弟子職左執虛豆,右執挾匕,周旋而貳是也。九五尊位,六四近之,在險之時,剛柔相際,故有但用薄禮,益以誠心,進結自牖之象。牖,非所由之正,而室之所以受明也。始雖艱阻,終得无咎,故其占如此。
坎卦 · 卦辭
習坎: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
第 29 卦 · kǎn
六四:樽酒簋,貳用缶,納約自牖,終无咎。
晁氏云:先儒讀樽酒簋為一句,貳用缶為一句,今從之。貳,益之也。周禮大祭三貳,弟子職左執虛豆,右執挾匕,周旋而貳是也。九五尊位,六四近之,在險之時,剛柔相際,故有但用薄禮,益以誠心,進結自牖之象。牖,非所由之正,而室之所以受明也。始雖艱阻,終得无咎,故其占如此。
習坎:有孚,維心亨,行有尚。
小象
樽酒簋貳,剛柔際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