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1 卦 · shì hé

噬嗑 · 初九

初九:屨校滅趾,无咎。

小象

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
朱熹《本義》

初上无位,為受刑之象。中四爻為用刑之象。初在卦始,罪薄過小,又在卦下,故為屨校滅趾之象。止惡於初,故得无咎。占者小傷而无咎也。

噬嗑卦 · 卦辭

噬嗑:亨,利用獄。